管理规定

  1. 维护高场核磁实验室的卫生,进入实验室需要更换核磁实验室准备的专用拖鞋,或者佩戴专用鞋套;禁止在核磁实验室内饮食和携带食物进入;请勿乱扔垃圾。
  2. 进出请关门,维护高场核磁实验室的安全;
  3. 用户请勿随意更改窗户和空调的状态以免增加空调损耗,破坏室内温度和湿度的恒定;潮气和粉尘均会使静电吸附到磁体和机柜设备内部大量进入室内,将缩短仪器设备的寿命,并影响谱仪的性能和实验结果。
  4. 核磁实验室内请勿喧哗和大声讨论,禁止追逐打闹和推拉,以免损坏仪器设备。
  5. 未经高场核磁中心谱仪管理员的允许,不可擅自进入850兆和600兆谱仪的工作区,以免影响850兆和600兆谱仪的实验的稳定,同时避免对两台谱仪设备造成损坏。
  6. 禁止使用自个人存储设备或硬盘直接从谱仪采样计算机拷贝数据,禁止擅自修改仪器参数和计算机参数,请勿擅自删除采样计算机里任何的数据和文件。
  7. 使用温控单元(BCU)做变温实验时请勿在样品的沸点或冰点工作。升温实验需注意,温度不要超过氘代有机溶剂的沸点,否则溶液汽化,涨裂样品管,污染探头,损坏仪器。做低温实验时,温度不要低于样品溶液的冰点,否则样品凝固,无法观测核磁信号。在10-60℃范围外做变温实验时,务必联系谱仪管理员。请注意:做变温实验时经常出现一些突发状况,即使在10-60℃范围内做变温实验,用户也需提前告知谱仪管理员。
  8. 按照核磁实验室规定填写实验记录。
  9. 用户做实验遇到问题时,请及时记录并报告谱仪管理员。
  10. 用户务必保管好进入核磁实验室的门卡。一旦发现门卡遗失, 请立即报告核磁实验室管理员人员。
  11.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用户,视情节轻重,予以暂停上机或者取消上机资格等处理。